摘要
陶纪坤在《经济纵横》2010年第5期撰文指出,虽然“新农保”方案在制度设计上进行了重大改进和创新,解决了旧农保没有解决的一些矛盾和问题,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今后,应从以下几方面对“新农保”方案进行完善。(一)根据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界定地方政府间的筹资责任。目前,各级政府的社保事权相当模糊,各级政府财政社保支出责任也不明确。因此,应根据当前我国地方政府间财政收入状况来决定各级政府对“新农保”筹资的比例。省级及以下各级政府要对参保农民个人账户给予缴费补助,
出处
《新华文摘》
2010年第18期160-160,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