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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节约代用品分类》标准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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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自1951年8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我国第一个指导木材节约代用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节约木材的指示》(政财字第一三五号)后,近60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木材节约代用的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为推进我国木材节约代用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什么是木材节约代用、哪些产品属于木材节约代用品,却一直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规定,给木材节约代用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及木材节约代用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带来许多不便。
出处 《林产工业》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65-65,共1页 China Forest Products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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