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从价值和权力的视角对我国药品安全监管进行法学分析,旨在探讨政府如何实施药品安全监管,从而更有效地保障公众的用药安全。方法分析法律价值、法律的安全价值和政府权力的行使,探讨法律的安全价值对药品安全监管的启示,以及政府权力在药品安全监管中的适当干预。结果与结论我国药品安全监管必须将安全价值的理念渗透到立法、执法、司法以及监管的各个环节中去,通过对风险防范制度的设计来保障个体、组织和社会的安全,通过宣传安全意识,培养公众的药品安全观念。政府公权力对药品安全的干预应适当,应体现在干预时间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体现在干预措施的消极和积极手段相结合,体现在对于利益的平衡协调。
出处
《中国药业》
CAS
2010年第18期1-2,共2页
China Pharmaceutica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