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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者分得股息红利转增资本,是否预提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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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者(股东)在2008年以后将每年取得的分配利润(股息)用于在中国内地投资或在本企业转作增资,是否视同获得的股息缴纳预提所得税?
出处 《财会学习》 2010年第10期37-37,共1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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