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理性是新古典经济学的阿基米德点,这也被新古典经济学的追随者理查德·波斯纳奉为圭臬,自然成为了波斯纳法经济学分析的逻辑起点,也是波斯纳用来分析具体法律问题最为锐利的武器。波斯纳对新古典经济学理性的态度是模糊的,这体现在他在坚持新古典经济学理性的同时,针对新古典经济学理性无力处理的理性反常现象,又对新古典经济学理性进行相应的修正,以达到为其所用之目的。由此体现了波斯纳与新古典经济学理性的背离。
出处
《社会科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64-67,共4页
Social Scient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