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加强“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的执法公信力建设,应当从“开放的社会”、“透明的政府”、“信息化的时代”三个方面来全面把握当前的执法背景和执法环境,深刻认识自身工作与“开放、透明、信息化”的条件不相适应、不相协调的地方,主动从适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解决影响检察形象的突出问题、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破解制约执法公信力的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创新“阳光检务”机制、建立检察机关的和谐公共关系等六个方面,积极探索加强执法公信力建设的新途径新举措。
出处
《人民检察》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9期57-60,共4页
People's Procuratorial Semi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