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晋州鸭梨、建三江大米、云和黑木耳、广武大葱、东坝蚕茧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被引量:3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晋州鸭梨、建三江大米、云和黑木耳、广武大葱、东坝蚕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晋州鸭梨、建三江大米.云和黑木耳、广武大葱、东坝蚕茧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出处 《中国食品》 2010年第18期90-90,共1页 China Food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36

引证文献3

二级引证文献18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