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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对土地关系的两重性与转业补偿的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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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下我国农民和土地存在两方面的关系。相应地,农民的收入分为劳动收入和产权收入两部分,产权收入就是地租。对出让土地的农民,不仅要补偿劳动条件,还要进行地租补偿。现实案例也说明了双重补偿的必要性。双重补偿机制具有多种具体形式,本文探讨的劳动与土地合作制是其中一种重要形式。
出处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43-46,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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