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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不能侵犯农民土地发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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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我国很多地方出现了大规模拆迁纯农区农民宅基地并推动农民集中居住的情况。此举关键在于,农民的宅基地发展权,即农民自主处置其宅基地资产并获取收益的权利,能否得到充分尊重?这个问题也反映出当前全国各地户改模式的局限,即户籍改革的“跨区困境”。
作者 陶然
出处 《农村经营管理》 2010年第10期28-2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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