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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干部“住城现象”不可小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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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现在,乡镇干部“住城现象”渐趋成风,住城人员越来越多。住城现象有两种:一是原在市县机关工作,住房购置在城里,后安排到乡镇担任领导职务,但人仍住在城中;二是户籍在农村.工作在乡镇,但在城市置了房产.下班后居住到城市。
作者 陈东夫
出处 《民主》 2010年第9期55-55,共1页 Democracy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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