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学术界就公共产品性质的研究,由"公私二分法"到"二维连续分布",皆关注产品的原始属性;英格.考尔等认为产品性质在很大程度上由政策及其他集体行动来决定,即是一种社会建构。社会建构中,产品性质发生变异,均衡性公共产品是其典型。灾后村庄公共产品供给中,产品性质变异:私人产品转化为纯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准公共产品向纯公共产品靠拢。性质变异后,公共产品供给呈现出新特点:主要供给基本生活资料,很强的时效性,无偿性,普及性,强制性。
出处
《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39-46,共8页
Journal of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2009年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研究"(09JZD0025)
2008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城乡统筹进程中的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研究"(08JJD810156)
华中师范大学中央高校科研基本业务费资助项目"地震灾区农村生态
社会与文化综合重建研究"(CCNU09B0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