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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规政策摘登(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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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目前,一些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牲畜、家禽的饲养,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委托养殖合同,向农户提供畜禽苗、饲料、兽药及疫苗等(所有权〈产权〉仍属于公司),农户将畜禽养大成为成品后交付公司回收。鉴于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企业,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0期69-70,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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