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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的“贪腐二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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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无法面对关心我的人,无法面对我的家人,现在我只能用泪水洗刷我的罪恶’:我的教训沉重而深刻……”这是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县原副县长易善玲在接受审判时的忏悔。2010年6月18日,易善玲因受贿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35万元,
作者 郑毅
出处 《党员干部之友》 2010年第9期42-4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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