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纳税是对人民财产权的限制,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在宪法和税收基本法上表现为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的内容包括课税要素法定主义、课税要素明确主义、税务机关依法稽征等原则。我国税收实践中,税收法定原则未得到严格的遵守,表现为授权立法规范性差,无论是新税的开征还是税率的变动事实上均由行政权决定,税收征收过程中计划征收模式及一些地方政府滥用税收优惠措施等等,必须予以纠正。
出处
《理论与改革》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116-120,共5页
Theory and Reform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09YJC820047)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9SJB820007)"转型时期群体性事件的法理思考及对策研究"基础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