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论孔子的《诗》“怨”观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孔子《诗》"可以怨"的观点与其所提倡的礼乐文化有密切关系,该观点从表面看来是对诗歌怨刺功能的肯定,实质上儒家往往提倡"无怨"的处事标准,把"诗怨"功能与维护政治统治结合起来,通过"中和"的审美标准来限制和规范"怨"。
作者 王芬 王晓祎
出处 《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0年第3期66-69,共4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Railway Vocational and Technical College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

二级参考文献1

共引文献18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