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竞业限制是现代公司治理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公司法上的竞业限制有着社会学、经济学和法学的基础。竞业的法律判断是一个重要的问题,一方面,对竞业的认定应当严格限定在与原单位存在实质竞争关系的领域,但不限于原公司登记时的业务范围;另一方面,只要经过公司许可,董事进行同业竞争的行为属于合法竞业。公司法对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董事获益的归入后果的规定极为原则;公司监事被排除在了法定竞业限制的责任主体之外;现行法律责任体系不够完善。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现行立法有关离职董事竞业限制的规定过于偏向公司商业秘密保护,不利于离职董事人力资本的实现。
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77-86,共10页
Academ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