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般预防不应被当作刑罚的目的,因为无论人们制定、适用什么样的刑罚,都不可能实现一般预防。人道主义的价值理念决定了人本身不能被当作手段,用来实现他人的目的;人性的善恶并存,使得多数人并不因为没有法律的规定而去杀人、放火,个别人也并不因刑罚的严峻而停止犯罪的脚步;人类认识的局限性证明了在未来的犯罪难以确定及未来的犯罪人不知是谁的情况下无法进行一般预防;犯罪现象及犯罪态势的存在与发展,进一步阐述了一般预防的假想功效。
出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89-93,共5页
Journal of China Youth College for Politic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