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局原网监处长被判死缓8月20日,北京市公安局原网监处长于兵受贿制造假案陷害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宣判。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检方指控其受贿共分4笔,涉案千余万元,全是于兵在任市公安局网监处处长期间收受,行贿者共4家网络公司,其中瑞星公司向其行贿420万余元。对于这一判决,于兵当庭并未表态是否上诉。案件调查期间,于兵潜逃至南非。2008年9月,于兵被最高检工作人员劝返回国。
出处
《法庭内外》
2010年第10期1-1,共1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