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生产组织形式较大程度上适应了农业种植生产所具有的自然过程性、劳动分工程度低下、投资具有可碎分性等一系列特征,并最大限度地解决了生产过程监督难的问题,因此使其在农业发展过程中表现出很强的弹性和张力,长期延续并成为现代农业生产的主要载体。农业生产合作是一个内涵诸多内容的概念,农业生产合作有初级产品环节的合作和加工产品生产环节的合作;初级产品生产环节又有种植业合作和养殖业合作;在种植业领域还有同质规模劳动之间的合作和不同生产要素之间的合作,通常情况下,在农业种植生产过程中合作的需求逻辑是生产要素的不完整,而绝对不是同质规模劳动。
出处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6期80-84,共5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201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社会主义农民经济合作理论与实践研究"(10BKSO42)阶段成果
河南教育学院重点学科"思想政治教育"科研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