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专用发票丢失抵扣进项税额有规定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我公司2010年1月8日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在邮寄过程中丢失,客户拒绝付款,请问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近日,一家商贸公司的财务经理张先生向当地国税机关咨询。张先生主要关心专用发票丢失后进货方能否抵扣进项增值税,还有销售方货款能否收回。
作者 薛东成
出处 《中华会计学习》 2010年第9期31-31,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