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在人民检察院体系外部和诉讼程序外部,对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的特定诉讼决定进行社会性监督的制度。这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改革措施,其初衷在于解决我国检察权运行中某些环节存在的制约不足问题,这项制度已经取得一定的成效并显示出公民权利监督司法权力的特有功能和价值。但是,建立和完善对法律监督机关的专门监督制度是一个长期的创新过程,一些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本文谨从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基本功能与法律定位方面略作探讨,以期促进研究的深化,进一步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152-155,共4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