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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非违法性因素损害执法公信力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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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非违法性因素是指由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生成的,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会损害执法公信力的、法律尚未明确予以调整的因素。其在形式上虽不违法,但在实质上却损害着执法公信力。非违法性因素发生作用是由人的生理和心理规律运行使然,尊重人性基础是对非违法性因素进行调整的道德前提。通过对其发生作用机制的分析,掌握其发生作用的规律,探索出具有道德正当性的预警、矫正和救济机制,是预防非违法性因素损害执法公信力的客观要求。
出处 《法制与经济》 2010年第16期84-85,87,共3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4

  • 1[美]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律方法.邓正来译.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 2周理松,阮志勇.《执法公信力:检察权运行的重要前提》,《检察日报》2009年11月22日.
  • 3《情绪变化也有生理规律》,《保健时报》2009年8月31日.
  • 4沈丙友.《理性的怀疑精神:预防错案之理念基础》,《检察日报》2010年1月1日.

共引文献1

同被引文献5

二级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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