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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使他人产生犯意并创造犯罪条件构成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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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为人为达到非法目的,以欺骗手段诱使、刺激他人产生犯意,并为他人创造犯罪条件,但他人对其非法目的并不知情,行为人貌似构成间接正犯或片面共犯,而实际上已构成共同犯罪。
机构地区 最高人民法院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8期7-9,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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