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发布通知,允许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行等三类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在当前人民币自由化幅度仍然非常有限的情况下,此举象征着人民币向国际化道路上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也将给予境外人民币存款工具的提供方(例如港资清算行)直接进入以本地货币结算的政府债券市场的机会,而不仅仅限于允许它们进入清算行或中国大陆银行体系。
出处
《银行家》
2010年第9期102-103,共2页
The Chinese Bank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