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在《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对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包括: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在计征时,将雇员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出处
《时代经贸》
2010年第18期199-199,共1页
TIMES OF ECONOMY & T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