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政府的行政环境呈现出复杂性、多变性特点:一方面有别于计划经济时期,政府不应该也不可能包揽一切经济社会发展事务;另一方面也有别于奉行自由主义经济的西方国家,充当"守夜人"角色。行政环境的复杂性导致不少地方政府在行使行政职能时出现"越位"、"错位"和"缺位"现象,迫切需要各级政府转变职能,找准定位。本文试图从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层面,探寻地方政府行政行为的边界,厘清地方政府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现实界限,以期促进地方政府积极行政、依法行政。
出处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5期94-97,共4页
Journal of China Three Gorges University(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