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无组织无直接利益诉求的群体性事件日益上升。无组织无直接利益诉求的群体性事件具有参加者与事件本身没有具体利益关系、多为底层民众、突发性、非政治性、情感主导型特征。无组织无直接利益的群体性事件得以发生有其客观原因、主观机制(或中介机制)和行动机制:客观原因为当前我国存在的社会风险;主观机制主要为风险感知和日常冲突,行动机制由符号性事件、大量围观的人群和一定的场景、谣言、哄动行为和相互激励、群体性事件发生阶段或因素构成。根据群体性事件发生机制,可以采取风险治理、建立预警机制、加强对日常冲突的解决与控制、建立舆情控制和引导机制、加强对聚集的人群和场所的管理等方式。
出处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第5期64-70,共7页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