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土地承担着多重功能,它既是农民的生产资料,又是生活保障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来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工业化、城市化的不断推进,我国具有明显计划经济特征的土地征收制度所存在的各种缺陷也日益凸显出来,如在:征收目的界定、征收程序、征收补偿、救济机制等方面都存在着诸多不足,建立一个以"权利本位"为核心,切实保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的土地征收制度势在必行。本文针对我国现行土地征收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措施,以期完善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出处
《辽宁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第4期11-13,共3页
Journal of Liaon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