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军事是一种奠基在整体主义观念之上的人类社会活动,整体主义观念意味着以下推论:在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关系上,个体要服从整体。在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上,要在整体的指导之下进行协同。在个体权益与整体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整体有权力牺牲个体。这就使得军事刑法与普通刑法在价值取向上迥然不同。在自由与秩序两大对立的价值范畴之间,军事刑法优先地选择了秩序。在正义与功利两大对立的价值范畴之间,军事刑法功利性地采取了军事利益保护优先,兼顾公平的做法。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24-30,共7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