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澳门现行刑法典的改革中,犯罪构成规范居于核心地位,尤为重要。澳门刑法典中关于犯罪构成规范"行为—罪过—主体因素"的顺序可考虑调整为"主体因素—罪过—行为"的排列顺序。关于主体规范的完善,可考虑增设法人犯罪,下调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增设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段;关于罪过规范的完善,需探讨删去必然故意的规定,完善犯罪过失的规定,改进关于刑法上认识错误的规定;关于行为规范的改进,宜注意明确规定不作为犯与作为犯的等同性,改变对不作为犯之得减轻处罚的规定。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112-119,共8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