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课程背景下的阅读教学中,我们习惯说进行“文本解读”。其实,语文课程中的文本是有其特定含义的,它不仅是原始的“作者文本”,也不仅是普通的“读者文本”,而应该属于一种“课程文本”,简单说就是“课文”。我们将语文课程体现于这篇文章的总体要求称之为“课”,体现“课”的要求的载体的具体文本称之为“文”,“课”与“文”有机结合的产物才可以称之为“课文”。
出处
《语文教学通讯(初中)(B)》
2010年第10期41-42,共2页
Bulletin of Chinese Language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