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立法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相当简陋,不足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促进此种用工形式的规范化运作,需要进一步明确非全日制工的加班加点行为,划定非全日制用工向全日制用工转化的量化界限,细化劳动报酬的构成,确定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提前通知义务,和对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的缴纳义务。
出处
《前沿》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7期119-121,共3页
Forward Position
基金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山东省非全日制用工劳动保护现状及对策研究>(09CFXZ24)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