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外资保险市场准入监管法制的区域合作——以CAFTA为视角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CAFTA区域内实施外资保险市场准入监管法制合作,有利于防范我国保险市场经营风险,有效减少CAFTA区域内国家间保险法制的冲突。我国应在借鉴国际成熟经验的基础上,就外资保险市场准入的管辖权、实体规则、程序规则以及限制问题等内容,通过WTO、CAFTA、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以及双边协议等渠道,加强同东盟国家的合作和交流。
作者 鲁学武
出处 《前沿》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6期52-55,共4页 Forward Position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共引文献4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