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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拒不撤出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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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公布了《北京市物业项目交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将于"十一"前正式发布实施。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交接义务、不按规定交接、擅自停止物业服务、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强行接管的,可处以最高10万元处罚。
出处 《中国物业管理》 2010年第9期4-4,共1页 China Propert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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