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认为,"燕行录"当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燕行录全集》或将来整理新编之本,皆当以"狭义"燕行录为定,即"燕行录"为朝鲜使臣与随员或负有秘密使命的官员"出使中国的使行录",而不是一般意义上"往来中国的纪行录"。一部书是否属"燕行录",必须具备两个充分必要条件:就作者而言,必须是国王派遣的使臣或使团中的某个成员,个别是负有国王某种特殊使命的官员;就其所到之地而言,必须是到过中国,或者到过两国边境的中国境内。反过来说,不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而只具备其中的某一个条件,都不能算做是"燕行录"。而《漂海录》、《皇华集》、《东槎录》、《傧接录》之类的诗文,以及其他与中国相关之著述,皆不当混入"燕行录"之中,至多也只能作为《燕行录》的《附录》,缀于卷末。
出处
《古籍整理研究学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60-65,共6页
Journal of Ancient Books Collation and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