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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与商保经办合作反思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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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虽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种保险形式,但同属社会保障范畴,有着共同的社会目的和社会作用,可以互补。当前,我国正努力构建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的经办、管理、监督能力必然要面临压力和挑战。商业保险不仅是社会保险的重要补充,也可以成为社会保险的直接参与者。寻找社保和商保的合作方式和途径,打破目前双方合作的局限性,对构建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意义深远。
作者 林枫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0年第10期15-16,共2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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