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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城乡居民同步实施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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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按照福建省厦门市新出台的《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从8月份起,具有厦门市户籍未参加任何社会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不含未成年人和大学生),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领取任何养老保险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可按月领取200元的基础养老金。
作者 何建峰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0年第10期45-45,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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