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9月28日、10月3日凌晨,被告人符大城、符建华伙同他人携带撬棍、钢锯等作案工具来到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国营红林农场三队的河西小桥处.先后两次盗走固定在桥上的468公斤、613.12公斤的工字形钢梁(价值人民币共计2054元),致使桥面坍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77200元。经查,河西小桥长43.1米、宽1.5米、高2.5米,是国营红林农场三队职工过河到河西割胶及附近村民到河对岸的主道。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0年第18期72-72,共1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