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比较法本质上是比较一个国家与另一个国家的法律。过去三十年随着全球经济的迅猛发展,世界日益全球化,比较法的作用也愈加显著。但比较法要获得自己名符其实的地位,还需要学习应用科学家、比较学家、人类学家的技能,重点开发和运用好的研究方法。本文提倡一种四个步骤的研究方法。同时,比较法必须明确自己的使用,承担更大范围的任务。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9期245-253,共9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
基金
中国行为法学会部级项目“文化视角下的法律术语解析”(项目编号:2009学研035)
上海市教委重点建设学科资助项目“法律翻译”(项目编号:BM91001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