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孟母堂"被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为非法教育机构,于2006年、2009年两次被叫停。然而违法的"孟母堂",却得到了许多家长的支持,许多学者也指出了孟母堂存在的合理性。之所以产生这种非法与合理的矛盾,主要归根于《义务教育法》的强制入学规定。家长有为自己的子女选择教育形式的自由,而国外"在家上学"的实践也证明了入学不是保障受教育权的唯一途径。因此,《义务教育法》应允许家长选择非正规学校教育形式,同时制定评价、监督其教育质量的细则。
出处
《教育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0期18-20,共3页
Education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