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辛亥革命以后,作为旗民社会载体的八旗体制依然残留。民国成立后,失去军事职能的八旗组织,依然发挥着旗民社会的某些行政职能,八旗各主要组织如各都统衙门、值年旗机构及八旗事务的运行如八旗官佐的任职、序补与世职接袭等依然存在。北洋时期的八旗组织虽然基本保留了原有的编制,但其性质、社会地位和社会角色已不可与前清同日而语,但作为一个社会组织的存在,其对旗民社会生活的影响仍然值得关注。从积极的层面来看,八旗制度的留存有利于旗民社会群体的平稳过渡,为旗民的社会转型提供了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从消极的层面看,它在相当程度上阻碍了旗民社会群体迅速适应民初社会发展的脚步。
出处
《历史教学问题》
CSSCI
2010年第5期94-99,64,共7页
History Research And Teaching
基金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一般项目“民初弱势群体民生政策研究:以江苏旗民为例”(项目号:2010SJB770003)的系列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