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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欠债为享受 妻子不必来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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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丈夫离家出走后,农村妇女张某一个人拉扯着两个未成年的孩子生活。一天,张某收到了饭店老板刘某起诉书,要求她偿还欠款4500元。原来2007年,张某的丈夫尚未离家出走时,不顾家庭生活拮据,和一帮所谓朋友经常在刘某经营的饭店吃吃喝喝,每次都是签字记账,张某多次劝说无效,便找到刘某说不要再让丈夫欠账了,因为他没钱还。可刘某不听,说这些账由她的丈夫负责,
出处 《乡镇论坛》 2010年第28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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