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创建制衡人的主体行为和激发人的创造活力的制度体系,是人类社会几千年来生生不息的追求。为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目标,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始人提出了创建有别于资本主义制度的社会主义新型制度体系之构想,并对其实现机制的基本原则作了粗略而简要的勾勒。以列宁为代表的布尔什维克尽管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体系理论,但并未在制度化层面有效定位无产阶级政党、苏维埃政权机关与社会团体等主体的角色、地位和作用,必然在实践中遭遇发展困境。中国共产党逐步建构起来的党治民治法治三合一体系即共产党执政体系,其根本的制度基础内在统一于"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权为民所控"的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之中,其有效运作尚待在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对实现机制的认识。
出处
《探索与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0期43-48,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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