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6年7月通过的《福建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是我国最早一部规范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的地方性法规,对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条例的一些内容明显滞后。特别是一段时间以来,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因此,尽快建立一个符合形势发展的,有利于职工诉求表达、协调劳动关系的协商对话机制显得十分紧迫。9月25日,提交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修订草案)》在这方面作了探索。
出处
《人民政坛》
2010年第10期28-29,共2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