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陈红太在《人民论坛》2010年9月(上)上载文《民意表达的新特征》认为,民意的“组织化表达”和“制度化表达”,是民意表达的两种理想状态。其中,“组织化表达”是指,把分散的、局部的民意通过现有的组织架构,即政党、政府、人大、政协、人民团体、自治组织以及社团,集中起来形成组织化的意志,通过体制内组织对组织的对话和协商,以形成对相关权益诉求的法制和政策共识,并通过体制内运作实现问题的根本解决。
出处
《人民政坛》
2010年第10期38-39,共2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