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确定尾号限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在行政审判中的适用 被引量:4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08年9月27日发布《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京政发[2008]39号,以下简称《通告》),要求自2008年10月11日至2009年4月10日,本市机动车试行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6时至21时:
作者 蒋慕鸿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6期46-48,共3页 People's Judicature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43

引证文献4

二级引证文献5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