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指出:“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态度,是语文教学的重要内容,不应把它们当做外在的附加任务。应该注重熏陶感染,潜移默化,把这些内容贯穿于日常的教学过程之中。”这要求语文教学必须落实德育,同时必须是“渗透”进去的,即潜移默化、不露痕迹的。写作教学是语文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也应该成为德育熏陶的重要阵地。
出处
《中学教学参考》
2010年第34期10-10,共1页
Reference for Middle School Teac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