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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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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涂律师:您好! 我经过面试被一家公司录用,成为市场部的一名员工。上班后,该公司告诉我必须经过三个月的试用期才能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为一年一签,并且过了试用期才能给我缴纳社会保险,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作者 涂志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0年第20期45-45,共1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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