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建构区别于自由主义的自由概念,佩迪特主张用无支配自由观取代伯林式的无干涉自由观。这种自由观在将"无支配的干涉"纳入自由的范围的同时,将"无干涉的支配"排除在自由之外,认为国家非专断、非任意的干涉无害于自由,国家应积极作为以消除各种支配性因素的存在,从而改变了国家的"守夜人"形象,确立了积极国家的合理性。佩迪特反对自由主义者提出的自由并不预设任何政体形式的主张,认为无支配自由与现代民主之间存在逻辑上的内在关联,而论辩式民主就是其中可供选择的制度形式。
出处
《学海》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5期121-125,共5页
Academia Bimestri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当代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思想研究”(项目号:06CZZ002)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当代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