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农"弱势性决定了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农业及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难题。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理论和发达国家成功经验,为转轨经济国家运用现代金融服务农村发展提供了先进理念和规范程序。波兰农村银行体系的改革确立了法律基础,调整了合作银行组织架构,允许金融机构在全国范围扩大业务,以盈利能力作为重要指导原则,引入欧盟银行监管标准,现已成为中东欧各国合作金融最成功典型。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以农信社为主体,其演进历程与波兰有相似之处。波兰合作银行的盈利能力和业绩指标要优于商业银行,而我国农信社与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差距仍然较为明显。为此,深化农村信用合作改革、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对我国经济转型深化非常重要。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0期104-107,共4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项目(07JC790030)
南京审计学院校级课题(NSK2009/B21)